Posted by: Bruce Chung | 08/03/2010

找尋兼顧生態與經濟方案前應該談的是…

找尋兼顧生態與經濟方案前應該談的是…

Author: BruceChung (2010/8/3)

 

這個夏天很精彩!

荒謬的司法體系讓人幾乎懶得多寫贅字評論公共政策與計畫。這幾週以來,包括中科三期(后里)、中科四期(二林)、六輕五期(台塑)、八輕(國光石化)開發案的法院判決與重大爭議,使得傾向財團的行政院與總統府,罕見地發表令人聽來開大口直瞪眼的正義之詞。作為皇后貞操的司法,過去是絕不能被質疑的最後一道正義防線,可是,連我現在都開始懷疑,這群”皇后們”是不是被壞蛋拐去暗通款曲? 要說這一切一切沒有政治聯想,真難!

從張曉風女士公開站出對中研院在202兵工廠案中,假尊重生態之名開發環保生物科技園區引起的爭議,再到中科開發案被法院打個大叉,報載說,這是環保人士的黃金期,好像最近可以大力促銷反對開發力量的好時機? 隱忍著在這些案例中該不該狗吠火車,只想等到有人挾自然與環境可以共生存共榮,藉機貶低民間環保組織的長年苦力所謂為何時,看到某些記者在報紙的特稿,我想著:該是說點心得,不然會憋出病的時候了!

一、擬開發替代方案不是民間責任!

政府規劃所有大型工業區或開發案時,受委託的顧問公司基於業主需求,多會提出替代方案,但是,通常這種依附在報告書後面的替代方案,都是在唯一心儀方案的影子底下,設計好的絕對龍套!(可能連配角都還稱不上)各項委員會不可能特定花力氣協助提出替代方案時,法定的替代方案就變成合法化業主(政府單位、或量身定做的企業財團)意願的墊腳石。而當出現民間反對聲音時,作為擁有最大資源與統治權力的合法政府,就應該負起研擬解決反對觀點或兼容並蓄方案的絕對責任!政府可以由行政體制內的高級文官們或外部智庫協助研擬替代方案作為討論基礎。

也就是說,若只是因為非政府組織(NGO)對不合理與不合法的政策計畫提出質疑,與論與政府友好聯盟網絡中的發言機構與個人,不思檢討,反過來要求資訊與資源不對等的NGO應該負起監督的連帶責任,提出替代方案,這顯示出三個可能的意義:一是政府徹底失靈(失能)、一是政府卸責的藉口、三是這些年的政治鬥爭與制度失能,作為最重要的監督力量的媒體,不思監督而替執政者文飾,也是火上加油的另一個兇手。

二、反智的二氧化碳與經濟謬論

照理說,類似節能減碳的這個部分,應該不值得本文多加評論,大家可以自行判斷,但夏日炎炎,實在需要來點清涼的紓解劑,我只能說,那就順著媒體大記者的邏輯繼續KUSO下去吧。

三、生態與經濟可能兼顧的前提

雖然研究與參與規劃生態工業園區,就是期待這個新論點與方法,能夠提供兼顧生態與經濟的提案方式。只是直到今天,我還是必須苦口婆心提醒所有身邊的朋友、學生、與可能遇到的官員與企業主等:

「生態與經濟可能在某種條件下比較平衡,前提是: 必須先評估是否真的『絕對』有必要開發?」

只要開發案中引起稍微一絲絲的疑問與懷疑聲音,就絕對必須取消開發或繼續運作可能衝擊環境的產業。雖然十年前在論文中即說過:「石化業因為有最多樣化的副產品,是最適合實施產業共生(兼顧生態與環境)的對象!」國外專家也都承認這點。但是,這不能表示我們可以假借產業共生之名,或是依賴生態工業園區變成萬用的有條件通過但書! 以為輕油煉解廠可以創造產值與就業人口,同時可以跟很多可能的外部廠商進行資源交換再利用,達成減少廢棄物產生的效益!要知道,效益是”比較”出來的,最污染的產業,只要比之前好一點點,就可能號稱有清潔生產的績效,但是,換個角度,若該產業遷移至更適合的地點是否更好呢?

台灣地理環境的先天問題是土地使用密度太高,所以不能與東南亞的泰國、越南、或是早期的美國德州、中南美洲等地,接收歐美日外移的製造業相比,整個台灣西部幾乎是連綿不斷的巨型城市(mega city),台灣就是因為在過去的三、四十年來,聽信太多企業財團的假承諾,加上失去目標、願景、與動力的各級政府,根本沒有能力管理(還不用談治理)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問題。從最近司法體系的判決,我們就等著看這號稱五權分立的政體,如何解決立法、司法、與行政之間的矛盾?這總該不會要NGO或人民幫忙修訂憲法或出面協調吧?

產業界的聲音是甚麼?甚麼是媒體定義的產業?我想不會是指中小企業,而是在賤賣國土、二次金改、交通弊案中得利的大財團?我很清楚知道民間有很多NGO或組織很期望台灣的產業發展可以走向體質改變的道路,能夠行動早就用行動表示了,更多的民間產業需要的是掌握資源分配的國家,在這個轉折點是否能夠展現希望的力量?坦白說,現在一片迷霧!

私底下我其實相當期待在無能的國民黨政府五都選舉告急之前,同樣沒能力執政的民進黨羽們在支援民間抗爭時,這些案例將如何發展。我們也同樣不用期待主流壟斷的大報與電子媒體,我不認為這現在是環保黃金時期,而是從最低點即將吸收真正民間的力量,用各種方式打一場無聲的民間革命。

自然與經濟 誰來把脈與配套?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特稿】 2010.08.03 03:00 pm
中科三、四期先後遭法院裁定,要求環保署命令中科管理局在未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停止開發行為,環保團體士氣大振,今天再「出手」對國光石化投資案,展開新一波攻擊。環保團體為追求環境保護的執著與熱誠,很值得敬佩,應該獲得掌聲,只是很多事情常常是「過猶不及」。況且,台灣地狹人稠,在有2300萬人民要養的壓力下,國土上不可能完全規劃作為國家公園、濕地、保育地,而必須選擇做某種程度的犧牲,讓出部份的土地作為經濟發展之用。為了環保,當然可以反對石化、反對核電…。不過,如果只提「反對」,沒有再提出「替代解決方案」,是不夠負責任的,但很遺憾的是過去環保抗爭,只見反對卻未見有能解決問題的具體、可行方案提出。就拿國光石化為例,環保團體反對聲音很大,但有沒有聆聽彰化大城這個被「經濟建設遺忘」地方居民,希望國光石化建廠改善他們經濟與生活的聲音?

如果將國光石化投資案趕到大陸對岸灣,台灣到底環保上真的會得利嗎?首先是大陸對岸石化廠的二氧化碳排放等,依舊會飄到台灣上空,台灣反而平白損失產業發展機會以及上千上萬的工作機會。

再者,從環保的另一個角度來看,國光石化不能在台灣投資,原本在台灣的舊石化廠就會繼續運轉,環保人士最痛恨的污染問題反而沒有解決。反觀,如果國光石化可以投資,這些舊石化廠就會在「市場機制」下淘汰,石化污染量就會明顯減少,這不是會比較環保嗎?

環保人士經常強調「與自然共存」,但為何台灣環保運動幾十年下來,始終與經濟在「拼死活」,為何不能以寬宏、無私的心,也傾聽經濟與產業方面的聲音,大家終得去嚐試尋求「共存共榮」的平衡點,否則對台灣、對國家都是一種災難,也是不幸。

【2010/08/03 聯合晚報】


Responses

  1. 老實說這篇心得文不夠嚴謹, 就是憋太久不吐不快!後來看到更多研究員說法更是吐血!(請容忍我在這裡充滿各種沒水準的形容詞 這樣比較貼切)

    我贊成石化或各種產業的必要之惡, 但那是有前提與有共識的條件下才會執行!拿國外案例與專家說法, 容易唬唬資訊不足的人, 但是這種刻意的學術暴力很恐怖, 德州或是很多人口密度極低的地區, 包括連亞洲的日本或韓國與中國, 很多的工廠或工業區周圍都是人煙稀少, 台灣的最大問題是:土地使用過度!! 幾乎是連成一片的工業區與住商混合的現實! 先不要管風險評估, 光是常識都知道這會有問題! 所以隔離綠帶與分區方式在國外可以有點幫助, 在台灣就是一個需有其表的補救緩衝措施! 我曾在國土研究中心當助理研究員時做過一個模擬, 將台灣的現成工業區與所有各單位規定的敏感地區的衝擊範圍套疊後, 整個台灣西部根本全毀! 連既有工業區區位都有爭議, 何況要找新的位置?! 所以, 即使我知道閒置工業用地與工業區有財務負擔使租售價與服務沒有競爭力!但是行政院有魄力的話 應該訂定強制優先採用該縣市的既有工業區與工業用地, 將開發部分經費移作閒置工業區的開發單位或管理單位因為銀行利息或開發基金負擔之市價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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